3118云顶集团各班级、团支部: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“读懂中国·行走的思政课”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》和《3118云顶集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申报通知》要求,院团委决定对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实践成果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1.院级优秀实践成果:不超过3篇;
2.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:不超过5人。
二、奖项申报
(一)院级优秀实践成果
1.申报主体:各寒假社会实践队;
2.申报材料:《2025年寒假“院级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》(附件1),申报队伍须附支撑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、查重报告、实践照片及视频)。
(二)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1.申报主体: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;
2.名额说明:各实践队伍最多可推荐1名成员参评;
3.申报材料:《2025年寒假“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申报表》(附件2);申报个人须附支撑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、查重报告、实践照片及视频)。
三、奖项评选
(一)材料报送
截至2025年5月31日,各团队(个人)须填写《2025年寒假“院级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2025年寒假“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3118云顶集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提交评优材料至3118云顶集团创业实践部邮箱(jjxyftwcs@126.com)。
(二)名单公示
院团委将结合评优答辩结果和申报材料质量进行评审,并将表彰结果公示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各团队(个人)申报材料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,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不得超过全文总字数15%(除封面、附件外的正文部分)。
2.同一奖项校级院级不得重复申请: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成果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院级优秀社会实践成果;已获评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人员,不得同一人重复申报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。
3.不得同时申报院级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。
4.本次评选实行自主申报,未参与评优答辩的队伍,不具备本次评选资格。
5.申报后学院团委根据评优答辩结果进行评选。
附件1:2025年寒假“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(1).doc
附件2:2025年寒假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申报表(1).doc
附件3:3118云顶集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汇总表(1).xls
共青团3118云顶集团委员会
2025年5月28日